这里有世界第二大沙漠,这里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冰川,这里生活着31个民族,喀什,中国最西部的城市。一年来,周博生同志带领援疆工作组,真情奉献,倾情帮扶,谱写了山东检察在喀什的新篇章。他从检29年,先后荣立二等功5次、三等功8次、嘉奖4次、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因援疆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二等功,彰显了山东检察干警的忠诚与光荣!
万里援疆铸检情 不辱使命践忠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2016年4月至今年3月,经高检院和省院选拔推荐,我在喀什检察分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检察业务援疆工作。前半年,由省院选派五名业务骨干组成了业务援疆工作组,我任组长并挂职喀什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后半年,按照组织的要求,我被延长半年继续援疆。这是高检院第一次在全国采用“组团式”开展检察业务援疆工作,山东是第一批。
援疆前,我虽未到过新疆,但我并不是一无所知。可真正在这里工作生活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当初还是想的简单了些。南疆的4月天,经常会遇到沙尘暴,漫天黄沙,遮天蔽日,眼睛里始终是一个昏黄的世界,耳朵里也一直嗡嗡作响,让人的心情出奇的差。在喀什我们还经常遇到地震,最初我们还寻找角落把自己保护好,后面也许是见得多了,地震来时该干嘛就还干嘛。有一次夜间的地震,我们熟睡中并未发觉,次日同事们说起时,我才知道昨晚又发生了地震。
2016年4月5日,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带着亲人的依依不舍,怀揣对家乡的思念,飞机缓缓降落到这片陌生的土地。当时正值沙尘暴的季节,遮天蔽日,没有雨水,气候干燥,饮食、时差、风俗迥然不同,各种不适应接踵而来,我们大家普遍有“吃不惯”、“睡不醒”的感受,一度难以适应。在喀什,我们还经常遇到地震,一年来,共经历大小地震6次。
业务援疆“开始后,我们认真研究新疆关于办理危安暴恐案件相关政策、法规,主动参办案件,创新制定了关于办理重大暴恐案件“三人两表一同步”工作法,在喀什推广应用,得到了自治区院的充分肯定。
今年3月,自治区院政治部来喀什分院采访时,分院党组书记张秋实是这样说的:“博生同志是带着感情、带着使命、带着责任来援疆的。他不把自己当成局外人,积极融入分院工作,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像巴楚县那起伤害案子,他们通过办案化解矛盾的先进理念就很好。”
张书记提到的这个案子,是2014年7月4日巴楚县某村发生的一起5人共同故意伤害致死案,喀什中级法院拟判其中两名被告人无罪。我带领大家对这起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仔细查阅所有卷宗,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查证,最终找出了新的有力证据,促使法院审委会采纳我们的有罪意见,对两人做出了有罪判决。在本案中,当事人双方都是维族;不仅是邻居、还是亲戚,耕地也紧挨着,三年间先后发生了两起命案。为了彻底消除隐患,我带队专程到巴楚县实地查访召开座谈会,向当地政府发出喀什分院第一份检察建议,建议将这两户村民的惠民安居房、耕地调开,避免发生新的矛盾,让时间来化解他们之间的积怨。这起案件的办理,赢得了当地干警的信任和尊敬。
我们不仅参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更注重对基层院加强类案指导,期间成功指导办理了喀什市院受理的一起涉案金额22亿元的非法集资案,尤其是针对本案派生出33件35人涉嫌诈骗、合同诈骗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我们严格审查,发现仅有5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犯罪,其余28件案件不构成犯罪,最终做了不诉处理,从而避免了多起冤假错案发生。
山东检察援疆工作得到了高检院、自治区院领导、同志们的充分肯定。期间,曹建明检察长先后两次接见、听取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并专门作出批示;去年6月22号,吴鹏飞检察长亲赴喀什调研援疆工作,听取汇报后,给予高度评价。援疆结束时,我撰写了《对遏制新疆暴恐活动,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考》,曹建明检察长亲自签批,在最高检 “领导参阅件”第27期刊发。
成绩的背后是艰辛的付出,荣誉的背后是意志的坚守!喀什气候极度干燥,破鼻子、哑嗓子、起疹子,都是家常便饭,除了自然条件的恶劣,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孤独感,举目无亲,环境陌生,语言不通。一人援疆,其实是全家奉献。援疆艰苦,家人更辛苦。一年前离开家时,我80岁的老母亲因为胯骨受伤、肋骨骨折正在住院治疗,我爱人不小心摔倒在地,致使左脚骨裂,无法行动,医生要求卧床休息3个月,我只能请来85岁的老岳母照顾。在即将启程的前一天下午,看到老人住在医院,妻子躺在床上,我说不出的心酸。为了不让妻子看到而担忧,我几次跑到卫生间用洗脸来控制自己的情绪。临走前的那一夜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一夜,晚上我来到了母亲住院的病床前,静静地看着母亲,视线一刻也不愿意离开,短短守护了三个小时,我没有勇气控制自己的感情和母亲道别,含着泪偷偷离开病房,回到家已是11点。平常里爱和妻子唠叨的我,竟然不敢和她说一些道别和叮嘱的话,整个夜晚我彻夜未眠。其实,其他4位同事也是同样在家人的牵绊中,克服各自困难,毅然踏上了援疆之路。
时间一晃而过,半年援疆工作临近尾声,2016年9月6号,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亲自到喀什调研听取援疆工作汇报后,对我们山东检察援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继续援疆半年。为此,我解开已经打好的行囊,毅然决然投入到第二批援疆工作中去。
一年来,我参与指导办理疑难杂案件共计81件151人,其中危安暴恐案件39件92人,到12个基层院调研指导办案21次,召开案件研讨会49次,先后两次参加中级法院审委会,使法院对四起拟判无罪案件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3月29日,是我离开喀什的日子,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海伦等亲自饯行,当地检察干警自发前往机场送行。当飞机缓缓上升的那一刻,望着辽阔的新疆大地和依依不舍的同事们,我禁不住心潮起伏,泪流满面。
此刻,我最想说的是收获。在喀什的日日夜夜,我收获了与援友们并肩战斗、同甘共苦的兄弟之情,与民族兄弟间的民族之情;我最想说的是自豪,一年援疆路,一生援疆情,至今,在喀什的场景历历在目;我更想说的是感恩,感谢吴鹏飞检察长、省院党组及同志们的关心支持!
援疆工作结束了,但援疆之路没有尽头。我坚信,这段宝贵的人生历程,必將指引我在今后检察事业的阳光大道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