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决定,授予丁茂家等20名同志第22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推股份公司新一代智能化全液压推土机研发服务团队等5个青年集体“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省检察院未检处韩绍广同志荣获第22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
决定指出,受到表彰的青年,是当代山东青年的优秀代表,他们志存高远、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勤奋敬业,在各自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是我省各行各业青年集体中的先进典型,他们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于担当、追求卓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奋斗历程和先进事迹,集中展现了当代齐鲁青年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和创新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是全省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韩绍广,男,汉族,1981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考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经省委组织部统一遴选考入省检察院,主要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死刑二审上诉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抗诉案件。先后两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并受到嘉奖,被团省委评为山东“青年之声”法律服务联盟优秀专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济南市历下区甸柳一中、历城区洪家楼小学“公益法治副校长”。入选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