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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青岛、淄博、潍坊3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一审宣判、被依法逮捕
发布时间:2018-06-15 14:44:32作者:来源: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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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海青受贿案一审宣判

近日,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青岛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王海青(副处级)涉嫌受贿案,经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海青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

 

淄博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继明决定逮捕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继明(正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淄博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继明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成华决定逮捕

潍坊市知识产权局原二级调研员孙成华(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潍坊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成华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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