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主动作为尽心履职,积极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青岛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案,全案29名被告人均被判有罪且认罪认罚不上诉。
公诉二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称号。
公诉一处、信通处被记集体一等功。
警务处、计财处被记集体二等功。
盛瑞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称号、臧雪梅、吕强、崔灿、李司音、胡静、尹祥茹等同志被省委、省政府分别记个人一、二等功,李健鹏、李曦、马洪斌等同志被高检院记个人二等功。
牵头制定的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实施意见及服务措施,得到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妨害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犯罪力度,突出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金融证券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德正系诈骗案起诉书被省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侦监处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与市委宣传部等25个部门和单位,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公诉一处以打造过硬公诉队伍为着力点,努力在公正司法中彰显新作为,隋蔚获评青岛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指导办理的郭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获评全省精品示范案件。选拔参加第七届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5名干警全部入围20强,3人荣膺“全省公诉业务标兵”称号。
控申处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积案攻坚专项行动,邓金伟、王庆来、张香文被省院通报表彰,市院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办理的武某刑事申诉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示范案件。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刑事执行检察处深入开展“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申报的4个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在全国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中全部通过验收,市院驻青岛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张兆才、陈洁如、皮海波、程岩等人办理的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指导基层院办理的王某某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示范案件。
民行一处积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着力提升监督质效,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方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评为全省民行检察精品示范案件。
民行二处深化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陈刚、刘凌云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个人并被省院记功嘉奖,省院在青召开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座谈会推广青岛经验。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未检处全面推进未检专业化建设,建成使用省、市、区三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起案例入选全国检察官以案释法7件典型案例,2起案例获评全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推荐董雪等2人入选省院和省教育厅“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并被省院表彰,市院被高检院指定为2018年全国未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