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9日18时25分左右,张某驾驶一辆载有20余吨细沙的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济南绕城高速公路济南东收费站附近时,因为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张某就想从该路段内侧车道超车行驶,由于观察不周和操作车辆不当,张某驾驶的车辆在内侧车道与前方因拥堵而停车的闫某驾驶的马自达轿车、黄某驾驶的骐达轿车相继碰撞。随后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推着上述两辆轿车撞到柳某驾驶的别克轿车尾部,致使别克轿车偏离内侧车道与外侧车道潘某驾驶的大客车相撞;之后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货车推着马自达轿车和骐达轿车又继续前行先后与于某驾驶的欧曼重型货车、李某驾驶的大众轿车、裴某驾驶的别克轿车、边某驾驶的宝马轿车、韩某驾驶的轿车发生连环碰撞。
事故现场惨烈
此次事故造成了马自达轿车内的乘车人刘某、骐达轿车的驾驶人黄某当场死亡,多人受伤、十余辆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7年12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历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历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检察官助理 李津宁
交通肇事罪系典型的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特点是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但因疏忽大意或者盲目自信而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交通肇事罪的上述特点和该类刑事案件的高发率使其成为“过失犯罪之王”。
本案中张某如果在道路拥堵时能够耐心等待、顺序通行,或者观察周全、保持安全车距,这一切或许是可以避免发生的。虽然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但其造成的严重后果却再也无法挽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其造成两人死亡的后果,并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案发后张某能及时报警并投案自首,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历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 李津宁
在此,检察官想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在任何情况下,一定要做到遵章、文明驾驶车辆:首先,行车前确保车况良好,车辆要按时保养,有问题及时检修,驾车前切莫饮酒;其次,在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可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加塞”、开“赌气车”等行为,注意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以保证行车安全;最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受伤,要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和报警,千万不能逃逸,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将面临着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与此同时,作为道路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在机动车道上行走、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行,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此外,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也包括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如果上述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交通肇事罪离我们并不遥远,过失犯罪总在觊觎着掉以轻心的人们,也许你的一次分心和心存侥幸就会和它不期而遇。车祸猛于虎,生死往往是一瞬间的事,只有时刻保持警醒,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生命怀有敬畏之心,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